永兴县既有房屋建筑大排查大整治 “八个严禁、八个到位”
2022-05-03 21:04:4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曹向阳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68703

从5月1日起,我县对全县既有房屋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,重点排查整治自建房的安全问题、违建问题,全面消除风险隐患。

本次专项整治实行“八个严禁”“八个到位”。

1. 严禁未批先建,必须报批到位。所有建设行为必须先审批后建设,对未批已建成的责令限期整改;对未批在建的,一律责令停建并自行拆除。

2.严禁乱搭乱建,必须拆除到位。对私搭乱建的行为,一律责令限期自行拆除;未自行拆除的,一律顶格处罚并强制拆除。

3.严禁私自改建,必须恢复到位。对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,一律责令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,按照原建筑参数提出设计方案并限期恢复。

4.严禁违规加建,必须处置到位。对擅自加层、增加建筑荷载或者开挖地下室破坏地基基础的,一律责令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验收。

5.严禁无证承建,必须打击到位。对无资质承建的施工单位和个人,一律依法没收违法所得,造成严重后果的,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;有资质但承建违规项目的施工单位,一律责令停止施工,并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记录严重不良行为。

6.严禁乱评假鉴,必须追究到位。对出具虚假鉴定报告或超资质鉴定的第三方机构,一律依法没收违法所得,直至撤销、吊销、取消检验、检测资质或证书;造成严重后果的,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。

7.严禁徇私扰建,必须严查到位。对参与或干扰违建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、党员干部,一经发现一律移送组织部门、纪委监委行政处理和追责问责。

8.严禁乱批滥建,必须追责到位。对县直各部门尤其是住建、自然资源、城管综合执法、供水、供电等部门乱作为、不作为的,一律移送纪委监委依规依纪追责问责。

责编:曹向阳

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

版权作品,未经授权严禁转载。经授权后,转载须注明来源、原标题、著作者名,不得变更核心内容。

要闻
编辑推荐1
编辑推荐2
我要报料

  下载APP